诚 聘 英 才  
  服 务 承 诺  
  经 营 范 围  
  经 营 理 念  
  • 以“公平、公正、优质、高效”为服务宗旨,竭诚为广大客户服务。
  • 在收到委托方委托后24小时内(在交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),派员到达出险现场进行公估工作,并告知委托方负责该委托的公估师姓名。
  • 在查勘现场后48小时内出具即时报告(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)简报事故原因、保单责任及初步估损金额等其它与保单有关的内容。
  • 如报损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,我们将成立专案小组,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公估计划。
  • 我们将于现场查勘后7个工作日内,向委托方出具初步公估报告,正副本各一份。陈述有关出险过程、事故原因、保险标的的损毁情况、查勘情况、保险单责任及损失预备金等内容。
  • 我们将于完成公估工作(即与保险当事人双方达成赔付协议)后10个工作日内,向委托方出具最终报告,正副本各一份及附上有关材料。
  • 我们将随时向委托方汇报赔案进展情况。
  • 若赔案未能于收到委托方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结案,我们将每隔30个工作日,向委托方以汇总表的格式汇报我公司对赔案的跟进情况。
  • 除委托方书面指示外,我们不会代表委托方向被保险人、或其代表、或第三方做出任何赔偿或拒赔的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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